本文作者:冷淡如你

易事特年报虚假记载已被处罚!

易事特年报虚假记载已被处罚!摘要: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易事特(300376)属于电力设备-其他电源设备Ⅱ-其他电源设备Ⅲ。  公司始创于1989年,2014年成功在深交所上市,曾是世界500强企业控...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易事特(300376)属于电力设备-其他电源设备Ⅱ-其他电源设备Ⅲ。

  公司始创于1989年,2014年成功在深交所上市,曾是世界500强企业控股子公司,现为广东省属国资混改示范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及UPS电源、充电桩、钠电龙头企业等,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在全球拥有268个营销及服务中心,覆盖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等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之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易事特年报虚假记载已被处罚!

  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导致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为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5月1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易事特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刘彦梅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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